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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镶黄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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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日期: 2018-05-16  来源: 镶黄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  【打印】 【关闭】

  

                                                                           

 

镶安委会发20184

 


关于印发《镶黄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

现将《镶黄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有关部门、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镶黄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58

抄送:盟安委办、旗委办、政府办。

镶黄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58日印发

 

镶黄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反“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旗安委会决定从5月至12月底,在全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三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处罚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开展“三违”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行动范围。在全旗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行动,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等工贸行业以及电力、旅游、商务、农牧业、特种设备行业。

(二)责任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明确措施要求,做好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监督检验和推动落实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此次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共性内容如下:

    1.“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转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检维修时,未落实全防护措施;

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10)在不符合行业规定标准规范的情况下,安排指挥员工施工作业;

11)指派员工进入未进行检测、通风的有限空间作业的;

12)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操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违反相关行业安全规定、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的作业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7)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作业人员、企业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二)煤矿、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电力等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细化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四、工作步骤

此次反“三违”专项行动从5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51日至520日)。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逐级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氧围。并于520日前将工作方案上报旗安委办。

(二) 教育培训阶段(5月上旬至620日)。各类企业要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班前会、警示教育和开展技术标兵、岗位比武等形式,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以及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行为,真正做到人人守法、依法生产、依规指挥、依规操作。各相关部门要搞好服务指导,采取送培训到基层、组织安全知识宣讲、送法到企业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各企业610日前将开展培训教育情况报送旗安委办。

(三) 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至720)各类企业要紧密结合重大风险排查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细致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三连”现象和行为,并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汇总,列出“三违”清单。要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等万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各企业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于7 5日前报送旗安委办。

(四) 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820)各类企业要对照本企业列出的“三违”清单,钉对自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治;要根据“三违”问题的具体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的“三违”行为和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来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采取经济处罚、离岗培训、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严肃予以处理。各企业将集中整治情况,于810日前报送旗安委办。

(五) 督查检查阶段(6月初至年底)。各监管部门采取交叉检查、跟踪往查、“双随机”检查、暗查突查等方式,对各重点企业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确保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督查情况于1215日前报送旗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反“三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组织本地区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让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强化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反“三违”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三违”问题发生。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引导帮助企业建立有利于解决“三违”行为的制度和办法措施,通过全员签订安全承诺、建立举报“三违”奖励机制、设立“三违”曝光台、实行从业人员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等措施,真正把反“三违”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使反“三违”工作做到制度化和经常化,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反“三连”专项活动期间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做到“四个全覆盖”:督促所有企业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要全覆盖;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要全覆盖;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全覆盖;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全覆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要做到发现一次,教育一次,处罚一次;对企业因“三违”问题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要按照上限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要通过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违”行为,推动企业从制度落实、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统筹兼顾,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与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相结合,督促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完成好风险等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与开展安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对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三违”工作,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和自查自纠、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自觉意识;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将反“三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巡查重要检查内容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适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向旗安委办报送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 王玲君,联系电话:0479-6221533,电子邮箱:1394739292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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