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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镶黄旗旗级行政权力梳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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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日期: 2015-06-23  来源: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打印】 【关闭】

 

镶政发[2015]16

 

 

镶黄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镶黄旗旗级行政权力梳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各行政执法单位:

现将《镶黄旗旗级行政权力梳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镶黄旗人民政府

               2015年3月6

镶黄旗旗级行政权力梳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盟市、旗县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4]80号)及《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行政权力梳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发[2014]83号),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建立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为宗旨,努力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行政,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政府各部门之间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行政权力体系,不断推动我旗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56月底前完成我旗行政权力的梳理审核工作,推行旗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主要任务

(一)清权厘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对旗级各行政执法单位(包括法定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厘清行政权力名称、法律依据、行使部门等。对无法律法规依据但是一直引用上级文件作为依据的要厘清行政权力名称、文件依据、行使部门等。将各部门全部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10个部分(见附件1)。

(二)减权简权。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或原法律法规依据被废止的行政权力,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多年没有实施的行政权力,一律暂缓实施;对内容相近的行政权力,予以合并;对多部门共同行使的同一行政权力,明确一个行使主体。

(三)确权制权。对确定的各项行政权力,明确行使部门,统一编码,形成部门权力清单;科学编制每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度,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多方监控;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行梳理和自行审核阶段(2015310日至46日)

1.各部门按照行政权力事项分类标准逐项梳理,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表(见附件1和附件2)。

.各部门工作机构对本部门梳理出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审核,依据不足的事项予以取消、定性不准的事项予以纠正。

3.上述工作务必于46日之前完成并报送旗政府法制办(216办公室)。

4.行政权力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报旗政务服务中心。

(二)第二阶段:审核确认公示阶段(201547日至531日)

1.旗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报送的梳理结果进行初次审核,就审核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有关部门商榷,组织论证,提出建议。

2.初次审核结果通报各部门,由各部门结合审核建议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梳理结果进行修订和确认,确认后再次报送旗法制办进行第二次审核。

3.第二次审核通过后形成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由旗政府法制办通报各部门,各部门确认无误后在政府门户网站、镶黄旗报或电视台上进行公示,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30天。 

(三)第三阶段:权力公布阶段(201561日至630日)

公示期满后各部门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将结果报送旗政府法制办进行第三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由旗政府法制办报旗政府审定并予以公布,同时报盟行署法制办备案。各部门按照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已完成行政许可项目认定工作。在《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取消和下放盟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锡署发[2014]30号)基础上,我旗于201411月之前已完成行政许可项目梳理工作,并将行政许可项目梳理结果已报送盟行署法制办备案。

(二)加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要求,我旗结合工作实际,于201412月份底组织开展了本级政府部门5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同时,根据20151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属于内部审批的,不在此次清理范围内,不得认定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认真梳理。梳理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认真梳理,确保工作按进度完成。

2.领导把关,专人负责。行政权力梳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抽调专门力量,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各部门要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故意漏报、不报、瞒报、不如实提供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密切配合,保质完成。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特别是在涉及两个以上单位职权交叉事项时,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对于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设定依据都要准确填写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

各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于2015315前将有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旗政府法制办(216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平  欧尼尔

联系电话:6223935

 

附件:1.行政权力梳理的标准和依据

    2.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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