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政办发〔2015〕44号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政府网站普查
自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文件要求,我旗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摸底调查工作任务,共统计上报各级政府网站38个。5月27日自治区召开“全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旗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网站整改。各单位要对本部门网站进行全面整改,彻底解决网站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
(二)网站标识码和效验码。收到网站标识码和效验码的各单位,一律在全旗网站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后,统一通过指定的软件平台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完成时间:2015年6月30日
(三)自查打分。网站整改结束确认无误后,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项对网站进行自查评分,摸清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同时将评分表(电子文档、书面签字盖章)上报旗政府政务网络中心。
完成时间:2015年7月10日
(三)整改核查。旗政府政务网络中心对各单位网站整改进行核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进行通报。
完成时间:2015年7月20日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普查的重要性,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仔细梳理,逐项核查,认真自查自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网站予以关停。
(二)请各单位登录网站基本信息表填报的邮箱,查收本单位的“网站标识码”和“效验码”,并妥善保存。整改结束后统一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用“两码”完成校验后,填报网站评分表。
(三)如需关停网站,需以报告形式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旗政府政务网络中心,并注明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三、整改说明
(一)党政大楼内单位。楼内已接入政务外网各单位在本部门进行网站整改。
(二)党政大楼外单位。楼外未接入政务外网各单位,自带笔记本电脑到党政大楼政府政务网络中心223室进行网站整改。
(三)整改所需内容。为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顺利完成此次普查工作,旗政府政务网络中心将于6月23日上午10:00在党政大楼205室进行网站管理员操作使用培训。对于长时间未更新网站,忘记登录地址和用户名密码,请查收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时填报的邮箱。
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6222139 15247978456。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