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 人大 政府 政协
蒙文版
 
首 页 感知镶黄旗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办事大厅 投资镶黄旗 特色旅游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  
关于印发《镶黄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分享到: 更多
撰写日期: 2015-09-01  来源: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打印】 【关闭】

 

 

 

 

 

 

 

 

 

镶政办发201563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镶黄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镶黄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

 

 

镶黄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汲取天津滨海新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全区、全盟、全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旗政府决定于2015818日至1231日在全旗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法,彻查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留死角,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基础上,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油气管道、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应、冶金、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物流园区、车站、旅游景点、商(市)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对长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安全问题和隐患实施重点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全国、全区、全盟及全旗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四)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五)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六)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七)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八)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的园区、物流园区、车站、罐区和仓库、生产车间、市场、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安全管理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措施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许可和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等关键作业环节以及开工复产、气密试压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加强对存放危险化学品原料、产品等仓库和车间的安全监管,严禁易反应的两种或多种物品混放或接触。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管情况;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防灭火、防冒顶情况;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非煤矿山: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双十条”规定情况;露天矿山分台阶(层)开采、高陡边坡及排土场防滑坡、防塌方治理;地下矿山冒顶、片帮、淹井安全隐患治理,提升、通风系统和“六大”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在建项目和坑探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三项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氰化物、火工品安全使用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新一轮标准化创建准备工作及达标情况。

消防: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应知应会、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打击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等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宾馆、饭店、建筑工棚、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网吧、宗教活动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用火用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并定期开展演练等情况。

交通运输:重点打击整治“两客一危”车辆无证运输、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和防撞杠、未执行绕道行驶或定点集合、定时护送等问题。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措施情况。重点打击整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问题。

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履行管道保护、用地补偿、建设规划、安全审查等职责情况;开展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严厉打击整治野蛮施工破坏管道管网、违法占压、违规交叉穿越行为以及未进行基础资料交底、未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导等问题。

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情况。

民爆物品:硝酸铵、复合油相、亚硝酸钠(地面站)等生产原料储存及混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涉氨制冷: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涉氨设备、管道、阀门日常维护、定期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检测情况。

粉尘涉爆: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收尘系统、粉尘浓度、火花、温度等监测装置和泄爆、隔爆装置按要求设置等情况。

旅游:旅游景区(点)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旅游车安全、旅游线路安全、群体游客聚集场所防拥挤踩踏等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

学校: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校舍安全,校车管理,消防、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情况,重点部位防火灾、防拥挤踩踏措施制定落实及应急逃生演练,学生安全教育等情况。

农牧业机械:重点检查农机作业及检验维修作业等情况。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组织领导,旗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达布希拉图 旗委副书记、旗长、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荣钢山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陈玉成    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旗长

敖特根巴特尔 旗政府副旗长

萨仁托雅   旗政府副旗长

付志刚    旗政府副旗长

高福山    旗政府副旗长

     旗政府副旗长

唐苏格    旗政府副旗长

 员: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安委办(安监局),负责具体协调指导等工作,旗安监局局长巴雅尔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大检查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旗安监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冷库涉氨制冷系统、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各苏木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旗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打击矿山领域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私挖滥采、超越批准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及矿山边坡浮石治理(负责检查全旗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旗交通局牵头,旗公安交警大队配合负责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在黄旗境内主要道口进行巡逻检查,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装置和运输资质等)。

旗食药工商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负责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负责检查所有使用特种设备企事业单位、食品加工销售点、餐饮、副食店、药店等)。

旗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全旗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2家民用液化气站)。

旗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石油勘探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

旗经信局牵头负责煤矿、民爆物品、电力行业(风电场、光伏发电企业、电力公司)、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冶金企业安全检查。

旗文体广电局牵头负责旅游和文化市场安全检查(负责检查旅游景点和网吧、KTV、图书馆、展览馆等文化场所)。

旗教科局牵头负责学校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

旗卫计局牵头负责医院等场所安全检查(负责检查旗内各医院和苏木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

旗民政局牵头负责敬老院等场所安全检查。

旗商务局牵头负责商贸市场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商贸物流中心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各加油站、饲料加工厂、商贸市场、物流企业)。

旗农牧业局牵头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检查。

旗国资局牵头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检查。

旗工业园区办牵头负责工业园区内石材加工等工贸企业安全检查。

旗石油办牵头负责石油勘探企业、化工企业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检查。

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好主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8月25日前)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在82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至辖区和主管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的隐患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8月26至11月30)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民运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基础上,在83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内安全风险较大的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物流运输、车站、化工企业、市场、实验室、仓库、车间、罐区、油库、运输车辆等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进行一次重点全面排查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果断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各相关部门必于831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报旗安委办(安监局)。1130日前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督查,坚持检查和严打严治同步进行,共同推进。

(三)巩固提升(1231日前)。各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认真开展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单位,要求及时补课;对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复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改正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经营困难,生产建设高峰、正值主汛期等多种安全风险叠加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抓好部署和落实。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旗级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部门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旗安监局负综合监管责任。旗级分管领导和各苏木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发挥专家作用,严格执法查处。各有关部门必须要聘请专家参与检查督查,真正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措施,提高检查督查效果;通过案件移送、挂牌督办、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保持“非法违法”高压态势。要视隐患为事故,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三)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旗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对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在检查中涉及多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工作任务时,因推诿、扯皮、畏难等情况而致使工作任务进展不力、停滞不前的相关部门要进行严肃通报批评、约谈;对由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

(四)加强汛期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区内外事故教训,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抓住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防雨防雷、地采矿山防透水淹井、露天矿山防滑坡、尾矿库防垮坝、建筑工地防坍塌等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单位、部位、场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置,一旦发现事故险情,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迅速报告、科学应对,切不可反应迟缓、盲目施救。

()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调度。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并反馈,对一些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共同协调推动解决。

请各行业牵头部门于825日前将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报旗安委办(安监局);每月28日前报送上月阶段性工作总结,着重反映问题;每月报送不少于3篇工作动态综合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各部门要在1215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报告。

各部门要迅速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并切实抓好监督落实。并务于821日前,将负责报送材料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报旗安委办(安监局)。

 

联系人:张景明,联系电话: 04796221533

电子邮箱:13947392924@126.com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印发


无标题文档
 
主办单位:镶黄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镶黄旗政府政务网络中心
E-mail : xx6222227@163.com     电话:0479-6223035
备案号: 蒙ICP备09003951号 |
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企元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479-8213559
2、“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电话:0479-8213559
3、“扫黄打非“举报电话:0479-8219603
4、“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举报电话:0479-881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