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实行审批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近期,因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较大,为确保工资完整、准确。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9月份起对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进行审批,现将工资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将2015年调资后财政发放工资所有人员(含遗属)的应发工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花名册》(一式三份),于9月10日前报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审批后,送旗财政局分管股室备案。未按时报送审批后工资表的单位,旗财政局将停发9月份工资。
二、从2016年起,我旗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按季度审批,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花名册》(一式三份),分别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将工资表分别报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审批后,送旗财政局分管股室备案。未按时报送审批后工资表的单位,旗财政局从相应月份起停发未审批单位工资。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花名册》电子版请登陆365bet手机网址“公告栏”下载。
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花名册》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