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 人大 政府 政协
蒙文版
 
首 页 感知镶黄旗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办事大厅 投资镶黄旗 特色旅游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  
关于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分享到: 更多
撰写日期: 2015-12-15  来源: 中共镶黄旗委办公室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打印】 【关闭】

 

 

 

办字〔2015159

 

中共镶黄旗委办公室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进入11月份以来我旗出现了3次量级大、范围广的强降雪、降温天气过程。截至目前,全旗范围平均降雪量累计达到22.8毫米,较去年同期偏多21.6毫米全旗范围已被积雪覆盖,省、县、乡和嘎查道路不同程度出现雪阻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为做好当前防灾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防灾减灾工作

各苏木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恶劣极端天气的危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灾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认真安排好本部门、本区域的防灾减灾工作,将防灾减灾人员、物资、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防灾减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坚决杜绝发生大的事故和损失。气象部门要加强分析会商,科学研判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宣传部门牵头,应急和气象部门配合,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广播电台、电视、手机短息等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天气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二、加强工作力度,做好特殊人群的扶持工作

民政部门要合理调配抗灾救灾物资,认真做好应急救助准备,确保发生灾害后迅速反应、及时救助,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特别是要优先救助五保对象、低保户、贫困户、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边远地区的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防灾减灾资金,设立防灾减灾应急资金,及时拨付防灾减灾工作经费,保证防灾减灾工作顺利进行。各苏木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做好防灾减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不得出现挤占挪用情况。

三、强化应急准备,做好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各苏木镇政府和帮扶单位要尽快下派工作组深入嘎查浩特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牧户特别是中小户和贫困户饲草缺口情况,采取灵活、有效措施,引导缺草户积极筹措资金,督促和帮助牧户做好草料储备调运工作。要深入牧户大力宣传“抗灾保值”理念,指导牧民算好畜牧业生产大账,克服惜售心理,在确保基础母畜和种公畜的前提下,根据饲草料储备情况,尽量将弱畜和非生产畜等能出栏的牲畜全部出栏,最大限度地减轻饲养成本,避免因灾造成更大的损失。要推动草业市场化运作,鼓励和支持草业业主加大饲草的调运和储备,保证市场供应。要动员牧民群众积极开展棚圈修缮加固、积雪清除、饲草储备、牲畜卧盘保暖等工作。

四、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

各苏木镇、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低温暴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住建、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供水、供电、供暖、通讯设备设施的检查和巡查工作,一旦发生管道冻裂和线路结冰等情况,及时组织抢险,防灾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教育部门要做好校舍安全预防工作,要切实加强周末学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管理。民政、住建、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做好卫生院、敬老院等公共建筑和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日常检查及冰雪清除工作,防止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安全生产事故。卫生部门要提前做好医疗救助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恶劣天气条件下群众就医需要。

五、突出道路监管,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交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做好道路除雪、除冰和防滑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低温冰雪危害。要做好铲雪车等设备设施的调剂工作,保障省、县、乡主要干道的畅通。同时,各苏木镇要做好嘎查浩特道路雪阻路段疏通工作。要充分考虑暴雪冰冻天气可能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加大运力配置和旅客疏导工作力度,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旅客及重要物资的安全运输。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科学疏导车辆,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和桥梁、弯道等结冰路段的提示引导,组织做好堵塞路段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确保主要干道、城镇和嘎查道路的安全畅通。同时,要做好道路应急救援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镶黄旗短期天气预报

 

 

中共镶黄旗委办公室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6

 

 

 

 

中共镶黄旗委办公室            2015126日印发


无标题文档
 
主办单位:镶黄旗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镶黄旗政府政务网络中心
E-mail : xx6222227@163.com     电话:0479-6223035
备案号: 蒙ICP备09003951号 |
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企元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479-8213559
2、“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电话:0479-8213559
3、“扫黄打非“举报电话:0479-8219603
4、“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举报电话:0479-881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