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政办发〔2016〕77号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整合关停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整改合并关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以来,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旗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有效解决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我旗共关停“四不”政府网站32个,顺利通过了此次普查。此后,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指出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政府网站,旗级政府各部门、苏木镇及社区不再单独建设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把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为常态化。
二、具体要求
(一)已建设开通的政府网站需报请旗政府办。对于2015年网站普查后,因业务需要未报请旗政府办备案,擅自建站的部门单位,在收到此文件后及时报请旗政府办政务网中心说明原因,旗政务网站中心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备案,该整合的整合该关停的关停。
(二)需要开通网站部门及时报请旗政府办。如需开通网站的部门单位,已报告请示形式报送至旗政府办政务网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旗政务门户网站设立相应子站、栏目、频道,各部门单位不在单独建站。
(三)网站普查达标通过加强信息更新维护。 按照“谁运营 谁负责 谁使用 谁维护”原则,旗食药工商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必须做好信息内容更新管理工作,确保每周发布的信息量和更新速度。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