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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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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日期: 2016-11-22  来源: 镶黄旗住建局物业办   作者:  【打印】 【关闭】

《镶黄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征收住房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批复》(镶政发[2010]41号)文件规定,镶黄旗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商品住房和多层住宅按20元/㎡、非住宅房屋按25元/㎡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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